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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养老服务

日期:2017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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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具体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总责任人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市40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增加45元, 10月底前调整补发到位。

1.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工作调研;

2.争取上级在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支持;

3.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安排;

4.印发《关于调整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

5.开展集中检查,督促经办机构落实,资料收集归档。

11月

刘志辉

14.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老年证和高龄津贴网上帮办、服务到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

1.制定老年证和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结合业务工作会安排相关工作。

2.开发老年证和高龄津贴办理网上申请App软件,制作网上办理的流程和指南,主动与人社、卫计部门对接老年人信息数据。

在武昌区积玉桥街进行上线运行试点,不断查找和解决公安数据在社区核查中出现的问题,实现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的闭环运行。

第一季度

许甫林

把试点范围扩大到江岸区、江汉区、洪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各1-2个街道(乡镇),边试点边总结,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和网上办理流程。结合新的系统运行模式,起草老年证管理办法、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召开公安、人社、卫计、财政、公交、地铁、一卡通等部门协调会,就老年证和高龄津贴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报请市政府审核印发老年证和高龄津贴文件。召开全市老年证和高龄津贴专题会,部署和启动老年证和高龄津贴网上办理工作。以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季度

在全市范围内上线运行老年证和高龄津贴系统,执行新的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模式和政策,同时做好老年人的咨询、投诉、建议的办理回复工作。

第三季度

各区认真总结老年证和高龄津贴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市局将各区和老年人反馈的情况,不断改善信息管理系统,优化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第四季度

15.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

制定“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结合业务工作会安排相关工作。

第一季度

许甫林

各区依托社会化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在3-5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抽样调查,形成档案台账、调查报告和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清单。

对本辖区已经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老服务社会组织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各区制定“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推进方案,重点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下拨资金,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项目和实施路径。

各区按照实施方案,建立区域线下服务团队或服务商,协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7月上旬召开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总结和部署“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第二季度

依托区域信息中心试点建设全市“互联网+养老”服务云平台,集成各区所有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形成“1个市级总平台、17个区级分系统、n个子系统”的智慧养老服务系统。

各区按照实施方案,建立区域线下服务团队或服务商,协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7月上旬召开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总结和部署“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认真总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和运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信息系统功能,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第三季度

各区认真总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和运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研究解决“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信息系统功能,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第四季度

16.创建200个“老年宜居社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

制定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将200个老年宜居社区创建纳入全市民政工作绩效目标,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和老龄业务工作会,部署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创建点位,完成创建申报资料。协调市财政落实并下拨创建资金。

第一季度

许甫林

修改完善老年宜居创建标准。

各区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指导基层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季度

开展创建工作。

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指导基层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季度

各区总结上报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情况

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验收评估,对重点社区开展抽查,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发文命名。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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