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具体内容附后)予以公布。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合理制订规划,扎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传统工艺,推动我市文化繁荣兴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29项)
(正文详见附件)
附件:武政[2017]3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pdf